2016年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04-05 动态浏览次数:2581

2016年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为保证我院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规范招生程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层次、性质

学校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3978)

办学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1号(福州软件园内)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福州软件园C区春华科教园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层次:高职高专

学习年限:三年制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考核合格者,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院概况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并可独立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学历文凭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由国内知名网络游戏与移动互联网应用的开发商和运营商网龙网络有限公司(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福建天晴在线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举办,并与福州大学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办学关系。

学院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州软件园内,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4500人。学院现设有四系二部,现有专兼任教师近300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5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92多名,具备“双师”素质的教师97名。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上,学院现拥有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精品课程6门。

学院办学特色鲜明,秉承着“厚德笃行,励学强技”的校训精神,始终坚持“面向社会,以能力为本,以质量立校,以特色立名”的办学理念,依托网龙集团及福州软件园区内的产业,逐渐形成了以软件、动漫、艺术设计类专业为特色,经管、商贸、艺术、外语、信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学院在人才培养上坚持以育人为本,以能力培养为主线,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职业能力的训练;学院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推行工学结合,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的教学模式,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度;学院还充分利用举办方网龙公司的技术与资源优势,率先开展慕课混合式翻转课堂教学,实施基于知识点为核心的教考分离办法和电子书包建设,创建基于校园通讯与教育管理功能于一体的校园人人通平台,建成了符合“互联网+教育”要求的未来实训室等,为学院成为福建省教育信息化标杆院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2016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为准。

四、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1)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

(2)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音乐类、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职业技能测试将委托其他院校进行,具体信息以省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省考试院网站,以免错过职业技能测试时间。

(4)录取时,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其中,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5%+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25%,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5)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第二、第三阶段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6)学校执行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录取照顾政策。

4.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6〕5号)精神执行。

五、学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费标准:会计、建筑室内设计等专业7000元/年,其他普通专业6000元/年;软件类专业9000元/年。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