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5-06-09 动态浏览次数:2693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我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维护考生权益,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3978

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软件大道89-1号(福州软件园内)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三年制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概况:学院成立于2005年,校区位于福州市区鼓楼区福州软件园内,校区占地447亩,教学、实验、实训、生活、运动设施配套齐全。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5000人。学院现设有三系二部,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历、职称相应高水平、高素质,具备丰富教学经验和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兼任教师近300名,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1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110多名,具备“双师”素质的教师78名。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上,学院现拥有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精品课程6门。学院办学特色鲜明,秉承着“厚德笃行,励学强技”的校训精神,始终坚持“面向社会,以能力为本,以质量立校,以特色立名”的办学理念,依托着福州软件园区内的产业,逐渐形成了以软件、动漫、艺术设计类专业为特色,经管、商贸、艺术、信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学院在人才培养上坚持以育人为本,以能力培养为主线,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职业能力的训练;学院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推行工学结合,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的教学模式,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度。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教育厅、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