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招考专科职业技能测试将于4月11日-12日举行
发布时间:2015-03-30 动态浏览次数:841

    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高职招考专科职业技能测试将于4月11日-12日进行,考生测试成绩将于4月15日前在各负责组织实施测试院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报名参加2015年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文考总分(含加分)达到保底线以上,拟填报高职(专科)院校的所有中职考生(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除外),在录取前均须参加由有关高职院校组织、与本人报考类别相对应的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招生录取总成绩的15%(文化课成绩占85%),未参加专科职业技能测试的将不予录取。中职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艺术类省级统考,学校不再组织专科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时直接使用文考成绩。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高职招考本科职业技能测试与专科职业技能测试的测试要求不同、评判标准不同,两项测试成绩不能互相代替使用。2015年高职招考本科录取结束后,未被本科批录取,拟填报高职(专科)批志愿的考生还需参加专科职业技能测试。